沈阳二〇四医院通过省卫健委校验,获"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
2019-5-2
为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14 号 发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自2001年8月1号起施行。
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每2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审批机关办理。校验合格的,可以继续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不合格的,收回其批准证书。
我院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实施辅助生殖技术,与时俱进,不断的按照新形势完善各种标准,通过了历年的校验。
今年又是两年一度的校验年,2019年4月17日上午,辽宁省卫健委组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专家组莅临我院生殖中心进行了现场校验。

校验结束后,专家组对我院生殖中心的工作进行了反馈与总结,对我院生殖中心这两年来在辅助生殖技术领域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一致建议省卫健委同意我院继续运行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
辽宁省卫健卫于近日为沈阳二〇四医院颁发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批准证书”。这不仅是对我院在生殖领域所取得的成绩给予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继续努力的鞭策,更是为我们立志发展我国生殖事业、造福祖国人民注入了强大的信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努力前行,为人类辅助生殖事业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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