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病友及陪护家属:

根据沈阳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防省外疫情输入工作的通告》(第14号)、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1号令以及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文件精神告知如下:


1、2020年4月22日零时起,我院将对所有新入院平诊患者和其陪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肺炎排查。

2、排查项目包括查验血常规、肺CT。

3、2020年4月22日起,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均须提供健康码绿码以及出具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4、若不能出具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则需要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待结果阴性后方可住院。

5、即日起,我院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陪护。陪护人员不得更换,陪护人员每天测量2次体温,体温异常须立即停止陪护,陪护期间,不得外出。

6、即日起,我院取消病房探视。


     由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